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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用三轮车事故案例警示
2020-03-19 11:10:59 来源:原创 点击:

  2020年03月16日14时20分许,王某身份证号:1422341******无证驾驶无牌五征牌农用三轮运输车,从偏关县南堡子乡驶往朔城区途中,沿暖雅鸦线由西向东行驶至与朔利线三叉路口西下坡急弯道路段时,因操作不当,车辆侧翻后滑行过程中碰撞弯道外侧金属护栏,造成驾驶员王某死亡,乘车人王某某受伤,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 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:王某驾车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条、第十四条、第四十二项款之规定。
  交警提醒:
  1、购买正规车辆,不购买改装车、拼装车、盗抢车和报废车。及时注册登记上牌,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,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进行报废处理。
  2、不非法营运、违法载人。驾驶人应增强法律意识,驾驶三轮车不非法营运,不搭载人员,更不能超员搭载。
  3、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,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,为了我们的亲人不在流泪,请您遵规出行。
李烨
责任编辑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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